1. 關於自我
所有好相處的人,都沒能好好地跟自己相處
(1)
有兩組非常精彩的對話:
「你的包包不好看,我一點都不喜歡,我的這款才好看。」
「我的東西,不用你喜歡,我喜歡就行。」
「你不想討人喜歡嗎?」
「我想用我本來的樣子討人喜歡。」
是的,不要幫外人欺負自己,不要被別人的噓聲給唬住了,要反覆提醒自己:讓人失望是可以的,拒絕別人是可以的,跟別人不一樣也是可以的。
最好的心態是:我活我的,你活你的。我不想為了讓你滿意而假裝認同,我不想為了讓你開心而委屈自己,我不想總是做犧牲最大的那個,我不想總是聽到「對不起」,我不想為了維持表面的和平而壓抑自己的感受,我不想小心翼翼地為我的每一個決定、每一種情緒跟每一個人解釋。如果我們能夠相互理解,那很好;如果不能,那更好。
一個人要想在人間活得自在,首先是「把自己當回事」,其次是「不期待別人把自己當回事」。
事實上,如果你年輕時,嘴饞了就吃,心累了就歇,看到喜歡的就買,不想面對的就躲,遇到心上人就奮不顧身,遇到討厭鬼就不給面子,時時刻刻都知道照顧好自己的感受,那麼等你老了,驀然回首,就會發現自己度過了無怨無悔的一生。
(2)
有一句話引起了無數年輕人的共鳴:「學歷是敲門磚,也是我下不來的高臺。」
這句話裡,有初入職場後萬丈雄心碎一地的清脆,有引以為傲的「讀書人」身分與「百無一用是書生」的現實之間的巨大落差,有無法向家裡人解釋的「讀了這麼多年書,薪水為什麼還不如在工地搬磚頭」的尷尬,有無法跟自己解釋「再怎麼說也是上過大學的人,怎麼能做這種事」的迷茫。
因為讀了這麼多年的書,所以你自認為高人一等。所以,你厭惡體力勞動的髒亂與疲倦,厭惡人際交往的虛偽與客套,厭惡愛財之人的小聰明和斤斤計較,厭惡弄權之人的狡詐和口是心非,也厭惡普通人的庸俗喧囂和不求上進……
你對世俗的「厭惡」反過來會要求你自己必須符合規範,必須遵守規則,必須慷慨大方,必須體面,必須優秀……
結果是,你被框在「乖巧、懂事、好人」一類的評價裡騎虎難下,所謂的「好學生」、「乖孩子」、「好人」、「名校」、「高才生」成了你一生都逃不出的陷阱。
你將學生時代的「全勤榮譽」延續到工作中,請假成了難以啟齒的需求。你將「合群」延續到人際交往中,拒絕別人就像是一種恥辱。你將「努力拚排名」延續到職場,發呆和休息就像犯錯。
學生時代,你是「別人家的孩子」,扮演的是「優等生」的角色,你擅長在題海中尋找超越同齡人的應試技巧,也懂得在生活中迎合父母和老師的期待。
但工作了,為了維持「優秀」的自我形象,你對主管絕對服從,並習慣性地用討好他人的方式來獲得認可。
童年時期,你是「孔融讓梨」中的主角,無數次品嘗到了被誇讚的甜頭。
成年之後,那種為了「讚譽」而犧牲自己利益的活法卻讓你成了職場和人際交往中的軟柿子。
你從小就被教育,要當聽話的孩子,要好好聽課、做對題目、別惹禍,要當好學生。可是一進社會,你發現在學校裡管用的那一套生存法則,在社會上不靈了。
本以為認真工作就好了,沒想到還要處理同事關係,還要面對競爭關係,還要揣摩怎麼跟主管相處,怎麼彙報工作,怎麼爭取利益,怎麼表達感受。
本以為寫篇稿子發出去就好了,沒想到還要考慮按讚數、點閱次數、轉化率,以及追在一些耍賴的甲方屁股後面要稿費。
本以為買房子交錢就好了,沒想到裝潢的時候會被騙,房子漏水了要賠錢,物業不好要去投訴,鄰居太吵要去溝通。
本以為找個人結婚過日子就好了,沒想到養家糊口那麼麻煩,處理親密關係那麼困難,維護家庭關係那麼複雜。
「好學生」是別人給你戴的高帽子,戴好了,你會嚴於律己,會屢創佳績。但戴不好,它就成了枷鎖,成了你下不來的「高臺」。
在玩樂上,你總是抱著一種「不夠出色就不配享受」的罪惡感,因為你從小就認為,穿漂亮的衣服、精心打扮、好好玩一次、好好吃一頓的前提是名列前茅,是榜上有名。
在表達喜好上,你難以面對真實的自己,換頭貼會瞻前顧後,發文會猶豫不決,甚至就連填寫個人愛好也會反覆掂量。
唉,被讚美拼湊出來的自我太易碎了。
結果是,你做不了自己,也做不成別人。以前是討好型人格,後來變成了一邊討好,一邊在心裡喊「你憑什麼」的彆扭人格。
(3)
突然想到了一個女孩傳給我的私訊:「老楊啊,我感覺我有病。我從小就是好孩子,非常乖,作業從來不用催,考試也從來不用父母擔心。在學校裡,我總是搶著擦黑板,搶著打掃衛生,我得過好多次模範生。現在工作了,我竟然有種在職場無法立足的感覺。我自認為是非常主動且聽話的打工仔,主管說往東,我絕不往西。我也從來沒有違反一條規章制度,從來沒有遲到、早退過,該我做的工作我都保質保量完成了。我也自認為是個非常善良的人,同事讓我幫忙的事情,我從來沒有拒絕過,也從來沒有跟誰起過衝突。可是,升職沒有我,評選優秀員工也沒有我。我什麼都沒做錯,現實卻告訴我『全錯了』。」
我回:「你是被『好學生心態』給困住了。」
什麼叫「好學生心態」?
就是認為自己只可以好,不允許糟。
如果得不到認可,如果被比下去了,如果搞砸了一次,你就會產生巨大的挫敗感、焦慮感、愧疚感,就會陷入嚴重的自我懷疑之中,然後沒完沒了地內耗下去。
就是非常在意外界的評價。
如果一百個人裡面有九十九個人給了好評,但有一個負評,你就會認為自己不好,然後自責。換個角度來看,就算別人不來卷你,你也會拚命卷自己。
就是習慣性地道歉。
比如別人的包包弄痛你了,或者你在飯菜裡發現了頭髮,也只會很小聲、很卑微、很有禮貌地說「抱歉,打擾了」,侷促得就像是自己犯了錯。
就是內心有很多衝突。
是「我喜歡、我想要、做那件事我會開心」與「別人不希望我那樣、別人不喜歡我那麼做」之間的衝突,是「按照我自己的意願去做,我怕別人不滿意」與「按照別人的意願去做,我會不開心」之間的衝突。
就是活得非常彆扭。
比如說,明明很無助,但不敢、不會,也不願意求助;明明不想幫忙,但不能、不會,也不敢拒絕。
又比如說,別人靠一頓飯就解決了難題,你跑了好幾趟也無濟於事。於是你既羡慕別人輕易得到了想要的結果,又對「走後門、靠關係」這種方式嗤之以鼻。
害怕失敗、習慣性討好、不會拒絕、把結果和個人價值畫等號、苛求完美、逼自己必須優秀……這些是「好學生」給自己套上的心靈枷鎖。
遵守所有的規則、凡事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、把努力當作成功的唯一途徑、把他人的期望當成最重要的目標……這些是外界給「好學生」貼的標籤。
結果是,你活成了最讓人省心、最容易相處的樣子,但代價是,你犧牲了你的快樂、自由、個性和原則。
你一點點地下調底線,你一次次地背叛自己,你太能忍且安靜,讓周圍的人忘了你正在承受痛苦。
唉,所有好相處的人,都沒能好好地跟自己相處。
被「好學生心態」困住的人還有一個特徵:喜歡犧牲自己。比如說,已經很晚了,想請室友熄燈睡覺,但又覺得亮一點也能睡著,只是晚一點點,所以,算了。
和朋友逛街,想試試櫥窗裡的那件外套,但又擔心讓朋友久等,反正也不是急著買,所以,算了。
開會的時候,想上廁所,但又怕打斷主管的講話,幸虧還能憋得住,所以,算了。
實際上,早點睡覺一定會更有精神,試穿了那件衣服一定會更滿足,及時去上廁所一定會更舒服,但你選擇「算了」,因為你希望自己是最讓人「省心」的樣子,所以寧可犧牲自己的健康、舒適和快樂,儘管沒有人要求你必須這麼做。
殘酷的現實是:當你快樂時,你高機率是善良的;但是當你善良時,未必快樂。
那麼你呢?應對人際關係覺得很心累,但又覺得不能斷掉關係。總是關注別人的反應是什麼,總是想著「怎樣能讓別人滿意」。不想做老好人,卻又不敢反抗。極其渴望證明自己的能力,但又非常畏懼負面評價;總想在方方面面都做到最好,但又覺得自己什麼都做不好。
會因為玩了一整個週末沒有學習而覺得自己虛度了光陰,就算是生病請假也會有負罪感,上課時間離開教室上廁所也會戰戰兢兢。嚴格地遵守規則,但從不研究規則。不論是八歲、十八歲,還是二十八歲、三十八歲,甚至是八十八歲,腦子裡始終都緊繃著一根弦,就像一直在念高三。
結果是,你活得就像一個長期被囚禁在象牙塔的囚犯,突然被放了出來,你用象牙塔里的思維繼續把現實生活當考卷,可不管你怎麼寫題目,再也沒有人能告訴你「什麼是正確答案」、「怎樣才能拿高分」、「做錯了怎麼辦」,你再也沒辦法拿著被扣分的考卷去找老師理論:「這一題您改錯了,不是這樣的。」
做人滿難的,太柔了容易被壓榨,太剛了容易被折斷,太雅了不被賞識,太俗了又不忍直視。這就意味著,我們終其一生的任務就是:擺脫別人的期待,活成真正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