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陰魂不散
天上下著冰冷無情的雨,在街邊形成一片片雨幕,風像鞭子般將雨水自四面八方抽了過來。安德莉亞走在街上,雨傘、雨衣、雨靴一樣也沒有,反正什麼雨具也抵擋不了眼前這陣狂風暴雨。她那把價值兩百美元的Burberry雨傘根本打不開,她一用力,傘骨乾脆直接斷在了她的手裡。她身上套著寬領無帽修身兔毛外套,優美的腰線展露無遺,只可惜好看的外套阻擋不了刺骨的寒意。全新Prada紫紅麂皮高跟鞋在她腳下顯得霸氣十足,但是腳背卻因此暴露在了寒冷的空氣中。顯瘦內搭褲讓她感覺兩腿光溜溜,冷風一吹,像是只穿了層薄絲襪。近四百毫米的雨量將紐約泡入水中,積水使得道路一片泥濘。安德莉亞心中再度升起立刻搬離紐約的衝動。
一輛計程車火上添油地在她眼前搶黃燈,還一邊猛按喇叭,彷彿她在這時試圖穿越馬路是項滔天大罪。安德莉亞想對司機比中指,但又想到這年頭誰都可能攜帶槍械,只好勉強壓下怒火。她咬了咬牙,在腦中咒罵了幾句,繼續向前移動。考慮到她腳上的高跟鞋,她走得實在已經算快了。五十二街、五十三街、五十四街……就快到了!看來趕回辦公室前,她還能休息幾分鐘,暖暖身子。她想像著即將到手的熱巧克力,努力自我安慰。或許還能奢侈地加點一塊巧克力碎片餅乾?就在這時,某處突然響起那陣熟悉的鈴聲。
聲音是從哪傳來的?安德莉亞四下張望,但是周圍的路人似乎沒人注意到這陣愈來愈響的鈴聲。滴鈴鈴鈴!滴鈴鈴鈴!這鈴聲化成灰她都認得,她覺得奇怪的是現在居然還有手機配備這種老式鈴聲?她已經好久沒有聽到這種鈴聲了,再次聽到頓時讓她的回憶湧現。她從包包掏出手機之前,就已經猜到了對方的身分,可是當她真正看到螢幕上顯示的名字時,還是驚恐萬分—「米蘭達.普瑞斯特利」!
她不想接電話,她不能接!安德莉亞深吸了一口氣,按下「拒接」,然後將手機扔回包裡。只隔不到一秒,手機立刻又響了起來。她能感覺到自己的心跳愈來愈快,呼吸愈來愈困難。她在心中默念:吸氣、吐氣、繼續往前走!滂沱大雨現在已經升級成了雨雪,她低下頭保護臉蛋不受傷害。餐廳再過兩條街就到了,她已經能看到那溫暖閃爍的燈光,就像為她點亮的希望。突然一陣強風襲來,安德莉亞失去平衡,向前跌了一步,一腳踏進一大灘又黑又臭的泥水裡。像這樣的水窪是曼哈頓居民冬日最可怕的噩夢,因為當中混雜著融雪用的鹽、各種垃圾,還有天知道什麼樣的穢物,不僅又髒又凍,而且深得嚇人,讓人只能舉雙手投降。
安德莉亞立刻在心裡投降了,因為她踩進了街道與人行道之間的水窪,可以說直接站進了噩夢的中心。她像紅鶴般優雅地單腳立在髒水裡,另一腳令人激賞地懸空了三、四十秒,思索她的下一步。周圍的人遠遠繞過安德莉亞和那灘泥濘,只有穿著及膝橡膠雨靴的人敢直接從中穿越,但是沒有一個人對安德莉亞伸出援手。她意識到積水面積太大,她不可能從任何一個方向跳出這灘泥濘,所以只好咬緊牙根,做好被凍僵的心理準備,將懸空的左腳慢慢踏入水中。冰冷的泥水衝上小腿肚,紫紅色高跟鞋和內搭褲的下半部都泡到了水裡。安德莉亞當下真是欲哭無淚。
這雙鞋和這件內搭褲都算毀了,她的雙腳也已經凍得失去了知覺。她從這灘泥水中脫身的唯一方法只剩下涉水向前走!這時安德莉亞腦中所能想到的事只剩下一件:敢拒接米蘭達.普瑞斯特利的電話,下場就是如此。
不過她連自怨自艾的時間也沒有,因為她一登上人行道,還沒來得及停下來檢視受災範圍,手機立刻又響了起來。她居然有勇氣敢拒接剛剛的電話!該死!她根本是不想活了吧?她可沒膽拒接第二次!於是瀕臨崩潰邊緣的安德莉亞不過渾身滴水,發著抖點開手機螢幕,說了聲「喂」。
「是妳嗎,安德莉亞?離開得難道不會太久了一點嗎?不要讓我問第二次—我、的、午、餐、呢?要我等這麼久,妳膽子不小啊!」
當然是我,妳打的是我的手機耶!不是我還會是誰?—安德莉亞忍不住在心裡吐槽。
「非常抱歉,米蘭達!現在外面的天氣真的很糟,我已經盡力—」
「妳現在立刻就給我回來!馬上!就這樣。」安德莉亞還來不及接話,電話就被掛斷了。
安德莉亞撒腿狂奔了起來,顧不上高跟鞋有多不利奔跑(平時穿高跟鞋就已經很難走路了,更何況是下雨天),更顧不上十根腳趾頭都泡在了噁心的溼鞋子裡。天上下下來的雨雪在地上逐漸結成冰,地面變得愈來愈滑,但她不顧一切地向前衝去。過了這條街,下一條街就是了!這時安德莉亞突然聽到有人喊她的名字—
「小安!小安!停下來!是我啊!別跑了!」
這個聲音她再熟悉不過了!是麥克斯!可是麥克斯怎麼會出現在這裡?他這週末應該去北部了呀?雖然她記不清是為了什麼事,但他不是出城了嗎?安德莉亞停下腳步,轉身搜索麥克斯的身影。
「我在這裡,小安!」
她看到他了,濃密的深色髮絲配上深邃的綠色眼眸,外型粗獷又俊美,騎在一匹高大的白馬上。安德莉亞小二的時候從馬背上摔下來過,還跌斷了右手腕,所以在那之後,她就一直不是很喜歡馬(不過她覺得白馬看起來很友善)。她見到麥克斯實在太高興了,甚至沒去細想為什他會騎著白馬出現在曼哈頓市區,而且是在一場暴風雪中。
麥克斯敏捷地跳下馬背,動作熟練得像是個訓練有素的騎師。安德莉亞忍不住在腦中搜尋回憶,懷疑麥克斯是不是練過馬球。麥克斯跨了三大步來到她身前,將她擁入懷中。對安德莉亞來說,那是全天下最溫暖、最誘人的懷抱了!她倒進麥克斯的懷裡,整個人放鬆了下來。
「可憐的寶貝……」麥克斯低聲哄著她,無視身旁的馬匹和路人的注目禮。「妳肯定凍壞了。」
手機鈴聲在兩人的懷抱間響了起來。又是那陣鈴聲!安德莉亞手忙腳亂地接起電話。
「安德莉亞,我剛說的妳有哪一個字聽不懂嗎?」
米蘭達高亢的聲音鑽進她耳中,嚇得她全身發抖。麥克斯從她手中搶走了手機,按下的「結束」鍵,趁她還沒反應過來,用力將手機扔了出去。手機神準地落入方才困住她的那灘泥水中。「她跟妳已經毫無瓜葛了,小安。」麥克斯說著為她披上一件厚重的毯子。
「我的天啊!麥克斯!你怎麼可以這麼做?我已經遲到太久了!都還沒走到餐廳!要是我不馬上幫她買好午餐帶回去—」
「噓—」麥克斯伸出兩根指頭按住她的嘴脣。「妳現在安全了,妳有我陪你啊。」
「可是現在已經一點十分了,要是她—」
麥克斯將雙臂伸至她的腋下,輕輕鬆鬆將她舉了起來,溫柔地放到白馬鞍上。麥克斯說那隻白馬的名字叫「土匪」。
安德莉亞驚魂未定,只能啞口無言地坐在馬背上。麥克斯為她脫下溼透的鞋子,扔到了人行道旁,然後從他那個總是隨身攜帶的帆布包中掏出她最愛的羊毛絨拖鞋,套上她發紅的雙腳。他將毯子拉高,蓋住安德莉亞的雙膝,再解下自己的喀什米爾羊毛圍巾圍住她的脖子。然後他遞給她一個保溫杯,裡面裝的是她的最愛—麥克斯獨家祕方沖泡的熱巧克力。麥克斯跳上馬背,拾起韁繩,動作俐落又帥氣。安德莉亞還來不及說話,兩人已經在第七大道上騎著馬小步向前奔去,甚至還有警察在前方為兩人開路。
溫暖和受寵的感覺讓安德莉亞放鬆了下來,但是一想到米蘭達指派的任務還沒完成,她便籠罩在一片揮之不去的恐慌當中。她知道自己肯定要被開除了,但要是事情發展比丟飯碗更糟呢?要是米蘭達一怒之下,運用她無所不在的影響力讓她再也找不到工作呢?米蘭達會不會決定給小助理一次教訓,讓她知道對米蘭達.普瑞斯特利罷工(而且是第二次)的下場?
「我必須回去!」安德莉亞大吼。白馬現在已經從小快步變成了大步狂奔,她的吼聲捲進了風中。「麥克斯!快回頭!讓我回去!我不能……」
「小安!親愛的,聽得到我聲音嗎?小安!」
安德莉亞倏地睜開雙眼,她唯一能感覺得到的便是胸口快速的心跳。
「沒事,親愛的,妳安全了!只是個夢而已!不過從妳的反應來看,是個很可怕的噩夢啊!」麥克斯冰涼的手掌捧著她的臉蛋,輕聲哄道。
她用手撐起身子,看見清晨的陽光從房間的窗戶灑了進來。沒有下雨,沒有下雪,也沒有馬。她的雙腳雖然光著,但是埋在柔軟的被窩裡,很溫暖。麥克斯的身體貼著她,感覺起來既強壯又可靠。她深深吸了一口氣,麥克斯的氣息竄進她的鼻子裡。他的呼吸、他的肌膚、他的髮絲……
只是一場夢。
安德莉亞環視臥房,依舊半夢半醒,腦袋依舊因為被強行喚醒而昏昏沉沉的。他們這是在哪裡?都發生了什麼事?她瞥了一眼房門,門上掛著一件剛燙好的絕美Monique Lhuillier婚紗。她頓時想起這間陌生的房間是間新娘房,她的新娘房,因為她是新娘……新娘?激昇的腎上腺素讓她一下子在床上坐了起來,嚇了麥克斯一跳。「妳到底是做了什麼夢啊,親愛的?希望妳不是因為今天的婚禮嚇成這樣啊!」
「絕對不是,只是夢到以前的事!」她彎腰親了麥克斯一下,兩人養的馬爾濟斯犬阿丹親暱地擠到兩人中間。「幾點了?等等!你怎麼會在這裡?」
麥克斯露出安德莉亞最喜歡的壞笑,爬下了床,安德莉亞在一旁激賞地望著他寬闊的雙肩和緊實的小腹。麥克斯的身材跟二十五歲的小夥子完全有得拚,甚至還略勝一籌,因為他沒有練過頭的硬邦邦肌肉,只有結實的線條。
「現在才六點,我幾個鐘頭前來的。」他邊說邊套上法藍絨睡褲。「人家感覺寂寞了嘛!」
「哼,你最好在被人發現前趕緊走!你媽非常在意傳統,她不希望我們兩個人在婚禮前見面。」
麥克斯將安德莉亞拉下床,環抱住她。「不告訴她就好了,我可受不了一整天見不到妳。」
安德莉亞裝出不耐煩的樣子,但是其實心裡很開心。做了那場噩夢之後,她很高興麥克斯能偷溜進來抱抱她。「好吧!」她誇張地嘆了口氣。「但是趁現在沒人,快回你房間去!我想趁開始混亂前帶阿丹出去走走。」
麥克斯將腰貼到她身上說:「還早呢!要是我們動作快的話還可以—」
安德莉亞笑著喊道:「快滾吧!」
麥克斯走之前又溫柔地吻了她,然後才離開房間。
安德莉亞將阿丹抱進懷裡,親了一下牠溼溼的鼻頭說:「就是今天了,阿丹!」阿丹興奮地吠了一聲,掙扎著想要逃脫她的懷抱,安德莉亞不想被抓傷手臂,只好放開了牠。她一度遺忘了先前的噩夢,獲得短暫美好的片刻,但是很快又清晰回憶起所有細節。她深吸了一口氣,理性地為自己分析—噩夢只是婚禮當天的壓力造成的神經緊張罷了!僅此而已。
安德莉亞叫客房服務送來了早餐,她一邊喂阿丹吃炒蛋和吐司,一邊應付媽媽、姐姐、莉莉、愛蜜莉興沖沖打來的電話。所有人都迫不及待要她快點開始準備工作。趁一天的混亂還未開始前,她趕緊帶著阿丹出門,好讓牠在涼爽的十月天裡跑跑。她下半身穿著婚前派對收到的新娘運動褲,臀部位置印著鮮豔的粉紅色「新娘」兩個字,讓她有些難為情,但又偷偷感到得意。她把頭髮塞進鴨舌帽,繫好鞋帶,拉上Patagonia刷毛外套的拉鍊,跑出阿斯特法院酒店,一路上竟沒有遇到半個人。阿丹開心地蹦著牠的小短腿,拉著她朝一旁的樹林跑去,樹上的葉子都已經換上了火紅的秋季新衣。她和阿丹在外面待了足足快半個小時,想必已經有人開始擔心了。戶外空氣清新,莊園裡綿延的綠地美不勝收,安德莉亞也為婚禮的到來感到滿心興奮和喜悅。但是,米蘭達的身影卻在她腦海中揮之不去。
米蘭達怎麼就這麼陰魂不散呢?她在巴黎落跑、離開《Runway》、決定不再出賣靈魂當米蘭達的助理—這些都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!在那恐怖的一年過後,她也成長了許多吧?很多事在她辭職後都變了,但是是好的改變:剛離開《Runway》那幾年,她成功地從自由撰稿人躍升為工作穩定的特約編輯,為一個名為「一生幸福」的婚禮部落格寫文章。幾年之後,她也累積了好幾萬字的寫作、出版經驗,於是開始經營屬於自己的雜誌—《The Plunge》。《The Plunge》現在已經是連續出版了三年的頂尖雜誌,成功創造出的利潤讓許多人跌破眼鏡,不僅被提名多個獎項,廣告客戶也趨之若鶩。而就在事業一帆風順的這時候,她也準備嫁人了!對象是麥克斯.海瑞森,已逝的羅勃.海瑞森之子,傳奇人物亞瑟.海瑞森的孫子。
亞瑟.海瑞森在經濟大蕭條剛結束的那年創辦了海瑞森出版公司,後來這家公司逐漸發展成美國最具聲望、獲利最高的「海瑞森媒體集團」。麥克斯.海瑞森一直以來都是炙手可熱的黃金單身漢,約會對象都是婷絲莉.莫堤摩或亞曼達.赫斯特這樣的紐約社交名媛(很可能還包括她們的姐姐、妹妹和女性友人)。這樣的麥克斯.海瑞森正是安德莉亞的未婚夫,包括紐約市長在內的一票權貴都會出席下午的婚禮,為集團接班人和他的新婚妻子獻上祝福。但是這些都不重要,真正讓安德莉亞感到幸福的原因是—她愛著麥克斯。麥克斯和她就像最要好的朋友,他寵著她、懂得如何逗她笑,並且欣賞她的工作能力。在紐約,有個流行的說法:「想讓紐約男人結婚,除非先讓他們愛昏!」可不是嗎?麥克斯和她認識才幾個月時,就開始提結婚。三年後的今天,他們也真的即將步入禮堂。安德莉亞責備自己不該將心思放在荒唐的噩夢上,趕緊帶著阿丹回到了旅館房間。房間裡已經聚集了一群神經緊繃的女人,嘰嘰喳喳地討論著她是否逃婚了。她一踏入房門口,眾人便異口同聲地發出鬆了一口氣的嘆息。緊接著下一秒,婚禮策劃妮娜便立刻開始發號施令。
接下來的幾小時就像跑馬燈一樣:沖澡、吹頭髮、上髮捲、上睫毛膏、上一層厚得足以蓋住任何青春痘的粉底。有人幫她搽腳指甲油,有人幫她拿內衣褲,還有人為了她的脣色在爭執。她還沒回過神來,姐姐吉兒已經舉起象牙白的婚紗站在她面前,套上之後,她的媽媽薩克斯太太牢牢按住精緻的布料,用力拉上背後的拉鍊。奶奶開心地發出咯咯笑聲;莉莉哭了出來;愛蜜莉偷偷在房裡點起一根菸,還以為沒人會注意到。安德莉亞試著將所有畫面記入腦中。然後所有人都離開了新娘房,各自做準備去了,留下安德莉亞一個人。她再幾分鐘後便要步入禮堂了,現在只能不安穩地坐在一張古董椅上,小心翼翼地不弄皺或碰壞身上任何一處。不用一小時之後,她就是結了婚的女人了,她將發誓一生守候麥克斯,而麥克斯也將發誓一輩子守護著她。幸福的感覺幾乎將她淹沒。
房裡的電話響了,電話另一頭是麥克斯的母親。
「早安,芭芭拉!」安德莉亞盡可能親切地對著話筒說。芭芭拉.安尼.威廉斯.海瑞森是美國革命姐妹會的一員,家族歷史中有兩位憲法的簽署人,任何在曼哈頓社交圈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慈善董事會,她都榜上有名。她頭上總是頂著Oscar Blandi沙龍吹出來的髮型,腳上穿著香奈兒的芭蕾平底鞋,對安德莉亞客氣到家。芭芭拉對誰都很客氣,但對安德莉亞的態度卻絕對算不上熱情。安德莉亞只能安慰自己芭芭拉對誰都一樣,麥克斯也向她保證是她想多了。或許在兩人剛開始交往的時候,芭芭拉不過將她當做兒子生命中的又一個過客?安德莉亞還一度因為芭芭拉認識米蘭達,而深信自己和未來婆婆的感情早已出現裂痕。後來她才明白,芭芭拉對誰都是客氣但冷淡,甚至對自己的女兒也是如此。安德莉亞實在很難想像叫這樣一位女人「媽」,除非對方先開口……
「哈囉,安德莉亞!我剛剛才意識到,我一直沒把項鍊拿給妳!我整個早上都忙著準備婚禮,所以現在才要弄頭髮和上妝!我打來是要跟妳說,項鍊裝在一個天鵝絨盒子裡,就放在麥克斯房間。我不想讓手腳不乾淨的人看見,所以把盒子塞在他那個破爛帆布袋的色側邊口袋。妳能不能想辦法說服他,要他改背其他更有品味的包?天知道我提過多次了,他就是不肯──」
「謝了,芭芭拉。我現在就去拿。」